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某航空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
发布时间:
2019年07月24日
2019年7月18日上午,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某航空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。互动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对本案进行了全程电视录播,中国法院网、上海法院网对本案进行全程图文直播。2018年9月14日,李某一行四人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乘机前往日本札幌,并将四辆打包好的自行车办理了行李托运,某航空公司未收取逾重行李费。返程时,某航空公司认为李某等人携带的四辆自行车虽未超重,但属于超大尺寸行李,故要求李某等人支付逾重行李费,共支付131,600日元(8,048.24元)。李某认为,某航空公司没有告知行李收费标准,去程时未收费,回程却强行收费,上述行为损害了其合法利益,故而诉至法院。一审法院判决某航空公司分摊李某支付的逾重行李费,返还李某4,048.24元。航空公司不服向我院提起上诉。本案由我院立案庭刘琳敏、陆宇鹰、王征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,陈丽担任书记员、张秀担任法官助理进行法庭记录,庭审持续了75分钟左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