逼“第三者”现身 男子泄愤杀人

发布时间: 2017年01月03日
因故意杀人罪获刑15年
  一曹姓男子怀疑妻子有外遇,竟以妻子和儿子的性命为要挟,逼迫妻子约出与其有染的男子唐某,并用刀将唐某捅死。日前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,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。
  2015年10月,曹某的妻子胡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远在重庆的男子唐某,因为聊得投机,两人不久之后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。2016年2月底,唐某提出要来上海找胡某,以解相思之情。在胡某的默许下,唐某于2016年3月来到上海。到了上海之后,唐某也没有找工作,只是在胡某家附近租了一个房子,只要胡某的丈夫不在,两人就一直在一起。
 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,两人的暧昧关系不久之后还是被胡某的丈夫曹某知道了。2016年4月14日22时许,曹某回到家问胡某是否有外遇,胡某开始不承认,后在曹某的逼问下,只得承认了,并说这个男子在半个月之前才从重庆来到上海,就租住在他家附近。到了第二天凌晨4时许,曹某叫妻子打电话给那男子,过来把事情讲清楚,胡某开始不愿意,他就把平时用来削菜的小刀拿了出来,吓唬她如果不打电话,就把她和孩子都杀了。胡某只好打电话给唐某,唐某没说什么就答应了。
  挂了电话之后,曹某将妻子反锁在房间里,然后就坐等唐某“自投罗网”。大约半小时之后,一名陌生男子出现在了曹某的家门口,确定了这名男子就是妻子口中的唐某后,曹某二话不说就和唐某扭打了起来。其间,打急的曹某右手持刀对着唐某腹部和下身连捅了两三刀,然后携刀到逃离现场。而唐某却因为小肠破裂、下腔静脉断裂致大出血而死亡。
  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曹某故意杀死一人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,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。
 
  摘自:2017-1-3《上海法治报》 
  作者:金豪